有一個例子如下:
一個退伍的蛙人離開軍中,除去下水就沒有其他謀生的能力,於是決定搭乘澎湖的漁船,到當地東吉嶼附近海底打撈海產。
這一天所乘漁船來到盛產珊瑚的海域,找到適當的地點時間已過中午,他琢磨著不會太久必有所獲,於是就揹著氣瓶下水工作。等一隻氣瓶的氣體即將用完,帶著收穫上得水面時,卻不見漁船的蹤影。此時他即使有體力做海上長泳,也無法奔向可寄望的目的地,於是只有憑著軍中艱苦訓練的功夫底子,堅持著在海面漂流。
還好在天色剛暗下來,就漂到一座礁石附近.他奮力的游向前去,等爬上礁石就再也沒有力氣呼救了!
忍饑渴、耐風寒,在礁石上捱過一夜,第二天上午見有漁船來到附近海面,他見機不可失馬上高聲喊叫,等漁船聞聲來到他近前,他一見就是為搜救他而來之原搭乘的那條漁船,終於有驚無險被救了回去。
回去後;才知道當時水面、水底流速不同,半個小時的功夫,水面漁船與水底潛水員,就有1海浬(1852米)以上的差距了!漁船在水面找不到潛水員,天色已暗只好決定明天在出海搜尋。
這個案例的主人翁,若不是具有經嚴格培訓出來的體力,怕早已葬身魚腹。
若遇此情況要注意以下幾點:
文/ 張立中(gogogscuba編輯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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