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achel是位經驗豐富的潛水員,至今已完成了230趟潛水,而且大多是在過去四年間進行的。她也是一位合格的潛水長,過去從未罹患減壓疾病,只不過最近開始服藥以治療甲狀腺問題。
Rachel在之前一個月每天潛水1至2次,最深下探至18米,平均潛水深度為15米。在事發的前一天,Rachel完成過兩趟潛水,每趟潛水間隔幾小時的水面休息時間:
事發當天,Rachel完成了一趟17.6米深的潛水,總潛水時間為31分鐘,隨後有長達20小時的潛水間隔時間。雖然有微弱洋流,但她這趟潛水並不費力,且她過去曾多次在這地點潛水。她大部分時間都保持在約15米深度,並在該趟潛水快結束時下潛至最大深度,接著才緩緩上升進行安全停留。
Rachel先幫忙抬氣瓶和重物回船上,之後才搭船返回岸上,在短暫的航程中她開始感到手臂微微發麻。她問同伴與潛店老闆這個症狀有無大礙,可是他們都說不必擔心。發麻症狀很容易被歸因為肌肉扭傷,所以當時她並未採取任何行動。
Rachel先幫忙抬氣瓶和重物回船上,之後才搭船返回岸上,在短暫的航程中她開始感到手臂微微發麻。她問同伴與潛店老闆這個症狀有無大礙,可是他們都說不必擔心。發麻症狀很容易被歸因為肌肉扭傷,所以當時她並未採取任何行動。
她覺得全身精疲力盡,徬佛喝得酩酊大醉。醫生認為Rachel的案例相當特別,要她回院進行斷層掃描,接受磁振造影檢查並求診神經科。他們請Rachel的同伴多照看她,特別注意是否出現無法解尿或者其它神經方面的症狀。
Rachel回院接受神經學深入檢查,醫生觀察了她前傾、右傾與穿高跟鞋走路的狀況,最後選擇讓她再次住院,以便完成腦部磁振造影檢查。在等待磁振造影檢查
時,Rachel再度出現類似中風的神經症狀。DAN亞太分部在事件發生前後皆曾與她交談,發現她狀況劇烈惡化,講話口齒不清,無法說出完整語句。到了隔天早上,症狀加重,Rachel感到頭暈目眩、精神混亂。
在她好不容易跟同伴求助後,同伴就立即採取行動。她被載到潛水店接受氧氣急救,此時她連說話也有困難。她使用非再呼吸面罩,呼吸高濃度氧氣30分鐘後,症狀消失了。儘管如此,在等待氧氣重新填充的時候,她的症狀再度復發,而且情況更加惡化,甚至難以行走。聯絡DAN南非分部後,非政府組織派遣醫療人員對Rachel進行神經學評估,發現她左臂無力,身體左側難以協調。DAN建議將Rachel送往德爾班醫院(Durban
Hospital)。縱使有其他醫院距離較近,德爾班醫院卻是配備有減壓艙的醫院中最近的。Rachel在送醫途中全程進行氧氣呼吸。
抵達該院一小時內,院方就將她安置在減壓艙進行美國海軍表6減壓治療(為期五小時),並進行大腦減壓疾病診斷。Rachel接受治療之後,左臂仍有局部麻木感,於是住進神經科病房。隔天再次接受評估後,醫生判定她必須接受其它治療。
Rachel另外接受兩次進一步的減壓艙治療(總共治療四次)後,縱使她口齒不清,卻保有良好的思考能力。磁振造影檢查並未發現任何明顯異狀,她的口語與症狀改善,腿部也不再發麻,但穿高跟鞋走路還是有點無法平衡。穿高跟鞋無法站直就說明她的下腰椎很可能受傷。症狀首度發作十天後,Rachel第二度出院,「感覺自己恢復至過去的狀態」。她精神狀況良好,可以說出完整語句,也確信這些殘存症狀會漸漸消失。Rachel的事故肇因為何?她的狀況為何如此嚴重?許多潛水意外的肇因相當明顯,例如迅速上升或在深處停留過久,創傷,還有許多其它因素。有些肇因卻是難以判斷的,沒有明顯行動或事件能解釋Rachel為何病情如此嚴重。
圖/文 John
Lippmann and Scott Jamieson
文章授權自EZIDVE
登入後來發布評論